— 議事規則 —

各場發言時間與規則如下:

一、圓桌論壇I、II、III、IV(各場次皆為60分鐘)

(一) 主持人開場:10分鐘
(二) 與談人發表時間:各20分鐘,共40分鐘
(三) 來賓及與談人Q&A時間:10分鐘

四、工作坊(各場次皆為140分鐘[含休息])

(一) 由主講老師自行分配
(二) 中間穿插20分鐘休息時間

二、國外學者專題演講I、II、III(各場次皆為50分鐘)

(一) 主持人開場:5分鐘
(二) 主講人發表時間:40分鐘
(三) 來賓與主講人Q&A時間:5分鐘

五、Excellence in teaching Talk (EIT Talk)(100分鐘)

(一) 主持人時間10分鐘
(二) 主講人時間15分鐘,共75分鐘
(三) 最後由主持人帶Q&A,時間15分鐘

三、論文發表(每場次2-3篇,53-73分鐘)

(一) 主持人開場時間3分鐘(含播放議事規則影片)。
(二) 各主題發表時間20分鐘,於19分鐘一聲短鈴,於20分鐘一聲長鈴提醒並結束發表。
(三) 最後由主持人帶Q&A,時間10分鐘
(四) 若該場次只發表2篇,主持人可視需求彈性延長各篇發表及討論時間。